辽宁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法治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

发布日期:2023-10-0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指示精神,促进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与检察工作实践相结合,2023年9月21日,辽宁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实践基地共建揭牌仪式在抚顺新宾县成功举行。

新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宪宾,新宾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珲及院领导班子出席仪式。辽宁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郭洁教授,研究会副会长李新仓教授、研究会副秘书长韩英夫副教授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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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签约仪式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德才主持。李德才代表合作单位介绍了新宾县检察院近年来在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办案情况和工作举措,对县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重点进行了梳理,对双方接下来的合作表达了高度期盼。

研究会会长郭洁教授介绍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发展情况。郭洁教授指出,研究会与新宾县检察院合作共建能够有效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深度融合,新宾县地处辽东绿色经济区,环境资源丰沃。新宾县检察院在开展恢复性司法、保护林业生态资源、水源地饮水安全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会院共建”法治实践基地,能够联合开展学术交流、理论研讨、课题攻关、案例研究、案件咨询、人才培养、法治宣传等多项工作。相信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合作共建一定会结出累累硕果。

冯珲检察长表示,本次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本院联合开展实践基地,开启了全省环境资源法学领域与基层检察院合作先河,县检察院深感使命光荣、重任在肩,接下来将持续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打击与治理并重,保护与修护同频,惩罚与宣传同步,努力打造我院“新·绿”公益诉讼品牌,能动履职、止于至善,在更好守护河湖林草生态资源的基础上,根据研究会需要提供案例素材,实践经验,促进基层检察工作的理论提升,围绕公益诉讼等重点问题,以多元灵活方式,促进理论向实践转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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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与会检察官与研究会学者就实践基地建设方案,联动机制等合作事项进行交流探讨,围绕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辽东绿色经济区先导区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环境损害赔偿研究机制”“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